学生和未成年人
由于社会经验不足、法治观念淡薄
很容易被骗子诱惑和引诱
他们认为这很简单
“兼职赚零花钱”
租赁“两证”
却不知不觉
已经构成犯罪
已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。
“同案犯”
真实案例
学生小帅在家刷抖音,看到一个关于如何赚钱的小视频,点赞了其中一条评论,之后,对方就关注了小帅,出于好奇,小帅主动加了对方为好友。
对方首先问小帅有没有两台设备,需要用两台设备才能赚钱。随后对方让小帅登录QQ,并让小帅扫码进入群聊,通过语音连线客服人员,然后开启视频聊天,将摄像头对准手机,按照对方的要求拨打电话,并且必须是安静的环境。小帅用自己的手机和平板开始了操作。在此过程中,对方要求小帅关闭蓝牙、WiFi、数据,并且不能发出任何声音,每次通话结束后都要删除通话记录。
半个小时的通话后,小帅被踢出群聊,也没有收到对方承诺的“兼职费”。
目前,小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。
所以
“兼职”打电话怎么就成了犯罪了?
诈骗团伙采用“手机转网”方式诈骗他人,即通过手机或网络聊天平台与其上游供应商进行语音通话,再用另一部手机按照上游供应商的要求组成简易GOIP转接海外语音电话,从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
帮助诈骗团伙安装呼叫转移设备、提供通讯线路、转接电话等均涉嫌违法犯罪。
参与“手机”诈骗的未成年人年龄越来越低,最小的只有13岁。初中生、职业教育学生、辍学、待业未成年人成为涉嫌电话卡诈骗的主要群体。因此,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防范“手机”诈骗的指导,看到孩子用两部手机操作或下载、登录不熟悉的软件时,要提高警惕。不要为了蝇头小利,让孩子落入“手机”诈骗陷阱,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“工具”。
两张卡代表什么意思?
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。
手机卡包括我们日常使用的联通、移动、电信、广电四大运营商的电话卡,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,物联网卡等。
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、企业账户和结算卡,还有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,也就是我们经常使用的支付宝、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。
请家长妥善保管自己的电话卡、银行卡,密切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用卡情况,告诉子女不出租、出借、转卖银行卡、电话卡,拒绝电信网络诈骗,不要在手机上安装“纸飞机”、“蝙蝠”、“思米达”、“海鸥”、“密聊猫”等非主流社交软件,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,成为“帮凶”(详情见下图)。
取得“两证”的目的是什么?
01.银行卡
在电子诈骗链条中,诈骗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,需要将诈骗所得的钱财进行“洗白”,再转入自己的账户,这个过程就叫“跑分”,大量租用或购买的银行卡就是“洗白”的工具。
02. 电话卡
电话卡可以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发送诈骗短信,境外的犯罪分子还可以利用GOIP设备远程控制境内手机拨打诈骗电话,此类电话一般不标注为境外电话,极具迷惑性。
03. 互联网账户
为了方便诈骗、逃避监管,不法分子对大量账户有着需求,这些租用或购买的账户可能被用来冒充亲朋好友骗取钱财,可能被用来发布违法广告、垃圾营销,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可能被用来洗钱。
“两证”犯罪的严重后果
一、刑事处罚
“构成帮助、教唆信息网络犯罪罪。”帮助、教唆信息网络犯罪罪的全称是“帮助、教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,明知他人实施犯罪,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二、治安管理处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户等或者提供实名验证帮助;不得冒充他人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等。
前款行为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3. 财务沟通处罚
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、售卖、出借、买卖银行(卡)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,或者冒充他人、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,其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,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所有网上支付业务,5年内不得再开立账户。对处罚期满后申请开立账户的,银行、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查力度。
对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、售卖、出借、买卖手机卡的不诚信用户,其名下手机卡全部作废,5年内不得申办新卡。
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撤销公职的人员、被开除中共党籍的人员、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不得报考公务员!
当前学生
如何远离帮凶罪?
学生
我们要增强防范意识,树立法律思维,提高辨别意识,不能为了一时利益而忽视其背后的法律风险。要守住自我管理第一道关口,远离“协助诈骗”的源头,千万不要用两卡设备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。此外,如果将自己的电话卡、银行卡、网上支付账户借给他人使用,应尽快告知监护人、学校、老师,并挂失“两卡”或网上支付账户或更改密码。
父母
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要多关注孩子的生活状况和社交网络,如果发现孩子手机上有一些小众社交软件,一定要提高警惕,及时与孩子沟通了解情况,多加提醒,及早防范,避免孩子落入“求助信”陷阱。
学校
应加强管理,积极开展法制教育,建立常态化宣传防范机制,定期举办法制宣传、防诈骗宣传讲座、法制道德课,对学生易犯的“协助诈骗”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案例分析。让学生不仅了解什么是“协助诈骗”,还要了解涉嫌“协助诈骗”的法律后果,在心中筑起一道坚固的法律防线。同时,要加强对学生中“两卡”出租、出借、代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排查,努力做到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预防,避免学生中形成犯罪团伙。
筑牢校园反诈骗防线,需要学生自身、家长、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共同防控诈骗,形成全社会打击诈骗的合力,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,为学生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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